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开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要闻-梅河口站 赵新 3421860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开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要闻-梅河口站 赵新 3421860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梅河口站 > 要闻

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开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2021-08-04 10:4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图片1.jpg

  为了更好地让市民了解《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百姓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7月30日,梅河口市房产服务中心在站前广场开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吴俏霖带领法制科和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知识问答、现场政策解读,认真细致的向业主介绍了《条例》的新变化、新规定,并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详尽的解答。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广大居民群众更加清楚地了解作为业主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以后遇到物业纠纷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的《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物业公共收益、党建引领机制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内容有了新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建设活动,开展定期巡查和重点巡查,认定违法建筑、违法建设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侵占、毁坏公共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材料5200张,共有300多名业主、物业使用人参与活动,现场咨询解答业主问题37件。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房产服务中心将继续组织类似活动,切实提升广大业主的政策知晓度,提升行业服务意识,构建和谐文明生活环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孙文财 图片来源于梅河口房产服务中心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