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规定和梅河口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7月2日上午,市水利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对辖区内水产良种场进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突击检查。
此次行动重点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操作规程、产地环境条件、投入品使用管理、三项记录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养殖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禁止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药物和饲料等投入品进入养殖场,保证生产环节用药、投料安全,督促养殖单位和个人做好生产记录、用药记录,从源头上控制水产养殖水域污染源。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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