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守护司法初心 城事-梅河口站 赵鹏 3789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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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守护司法初心

2023-11-06 19:06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今年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力促“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不断夯实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干警依法忠诚履职的基石,守护司法初心。

  抓宣传解读,提高认识确保精准填报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支部会、警示教育大会等组织专题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弥补认知偏差,确保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全面开展三个规定警示教育,结合反面典型案例,提高检察干警填报重大事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制作应知应会问答题、开设局域网学习专栏、推送微信小卡片等形式,加大对落实“三个规定”的宣传,及时收集汇总填报情况,在相关平台上进行答疑解惑和工作提醒。

  抓组织领导,确保“关键少数”带头填报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组会议事日程,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及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述职、同考评。检察长带头上辅导课、带头填报,逢会必过问、必强调,其他院领导积极督导分管部门填报。截至目前院领导共填报15件,占填报总数的45.5%。    同时,围绕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紧盯检察官权力清单,针对“熟人过问了解多、风险较高”的风险点,要求办案人员自律拒绝、依法引导、如实填报;重点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开展专项督察,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对未全面如实记录报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抓监督检查,确保常态落实规范填报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督导机制,检务督察部门每月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填报工作进行微信提示,重点提醒尚未消灭“零报告”的部门和“三种人”,即院领导、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严格落实“每月填报+随时填报”制度,指定专人汇总填报,建立台账登记,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综合业务部定期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倒查,摸排检察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强化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从程序上规范了“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对各部门组织学习情况、记录报告情况、执行与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真正达到以通报促学习、促填报、促整改、促规范的目的。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何禹洁  通讯员刘丽  荣晏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