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马路杀手你会想到什么?
远看长发飘飘,近看.......的“美女”?
想刹车却狂踩油门的新手女司机?
No no 都不是,今天我们要说的主角是他......
现在为了方便出行,
很多人选择的交通工具是——电动车。
毕竟停车找不到车位,
双腿走出的“11”路太累,
靠电力驱动省油省力,
还能被夸一句低碳环保好努力!
就这样小电驴成为了新一代“马路小流氓”,
哪里有空哪里钻,人行横道大马路唯我窜的最欢。
所以现在在大家的心里,电动车已经是“马路杀手”第一名
他引起的交通事故也并不罕见
典型案例:
2018年9月14日6时37分,在梅河口市建国路与康美大道四枝分叉路口,王某甲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建国路由南向北行驶到康美大道路口,与沿康美大道由西往东的王某乙无证驾驶的增程式电动汽车碰撞,增程式电动汽车失控,碰撞上反向行驶的兰某驾驶的辽B6C031号重型货车。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辽B6C031号重型货车损坏,王某乙受伤,王某甲经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无效,当日死亡。
此次事故经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王某甲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某乙承担次要责任。另查明,王某乙驾驶的增程式电动汽车,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时鉴定属机动车,该车未投保任何保险。王1、宫某、王2、袁某为王某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作为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乙赔偿因王某甲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 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观点:
本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乙驾驶的车辆虽然经交警部门委托,由司法鉴定机构依数据分析被鉴定为“机动车”,但实践中行政部门对电动车辆的管理未按机动车管理方式进行,也导致无法缴纳交强险,王某乙未投保交强险非主观意愿所致,由其按照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在交强险内承担赔偿责任属加重其赔偿责任,因此对王1、宫某、王2、袁某要求王某乙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王某乙应按照责任比例赔付。
法院判决驳回王1、宫某、王2、袁某要求王某乙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王1、宫某、王2、袁某不服本判决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
本案中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系交警部门从行政管理角度所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本案中王某乙驾驶的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违法事宜并实施行政处罚时的依据,且实践中,电动车的登记和保险也无法按照普通意义上的机动车对待。由于两轮电动车未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不予注册登记,保险企业也不予为该类所谓“机动车”办理交强险。最终导致无法投保交强险的后果并非投保义务人的主观意愿所致,故不应该加重其责任。
随着电动车、共享单车的流行,出现了大量骑行人员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摆放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项,更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宣传单车时速可达30公里,堵车时轻松超越机动车。虽然电动车、共享单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语境下不属于机动车,但也并不是法外空间,依然受法律法规的约束,电动车、共享单车如存在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仍需承担事故责任,所以在驾驶电动车、共享单车出行时应严格照法律法规行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孙文财 通讯员 赵若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