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梅河口市福民街的居民于某超和刘某明是一对夫妻,二人于2020年01月10日从梅河口前往湖北省黄冈市,01月16日从湖北省黄冈市返梅,返梅后始终在福兴家园居住。1月22日前往牛心顶镇王家村六组走亲戚,当镇村疫情防控人员对他们行程核实的时候,二人故意隐瞒事实谎称没有去过疫区。
1月27日,夫妻二人又去东丰县三合乡探亲,被东丰县疫情防控部门发现后让二人在东丰县其亲属家隔离。2月6日,梅河口市福民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于某超、刘某明夫妻二人行政拘留7日处罚,待他们在东丰县三合乡医学隔离期满后,立即执行行政拘留。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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