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为梅河口市主要供水水源地。经现场检查,有个别农户在海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占地开展种植活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农药、化肥造成面源污染,严重威胁我市城区居民饮水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确保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快解决海龙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海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展清理违法种植行为。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从即日起将设立界标和警示标志,对海龙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各相关农户立即停止违法种植活动。对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行为的生产经营者,将联合相关部门依照法律依法从严处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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