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制定《贯彻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 城事-梅河口站 赵新 30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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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制定《贯彻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

2019-12-03 10:4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有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省人大检查组检查所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梅河口市实际,制定《贯彻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

  一是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馈的5个方面15项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举措,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于能够立整立改的,本年度内完成整改。对于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的,一个问题一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确保2020年底前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继续保持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和提高态势,2019年,实现辉发河出境断面Ⅳ类水质目标,达标后水质类别不下降;城镇集中水源地海龙水库持续保持Ⅲ类及以上水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孙池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