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法院法官两赴四川跨越千里为企业追回近千万拖欠货款 城事-梅河口站 赵新 298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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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法院法官两赴四川跨越千里为企业追回近千万拖欠货款

2019-10-25 16:1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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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院秉公执法,终于把欠款追了回来,帮我们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解决了资金周转问题,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梅河口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兴冲冲地来到梅河口法院,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办实事,服务企业见真情”的锦旗送到法官王亚军手中。感谢王亚军法官两赴四川跨越千里为企业追回近千万拖欠货款。

  梅河口市法院于近日受理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内江市的隆昌县某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梅河口市法院杜康君院长高度重视,指派具有多年一线办案经验的法官王亚军办理此案。

  “一折”:原告公司已注销,还款责任谁承担?

  承办法官王亚军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被告隆昌县某酒业有限公司已注销登记,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使其能够及时追回欠款,承办法官对原告进行了必要的诉讼释明,原告及时进行了诉讼当事人的变更,将原公司的李某清等四名股东作为被告进行了起诉,同时为确保能够及时追回欠款,承办法官指导原告提出了诉讼保全。

  四被告人账户被冻结后,为调和矛盾促成调解,承办法官赶赴四川分三地找全四被告人进行送达,送达时冯某、李某认为应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自己无义务还款。王亚军法官进行释法明理,解释称,因公司注销未按法定程序进行,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承担责任,四被告才有偿还欠款承担法律责任的意愿。

  “二折”:同意还款,偿还方式不一致

  在此次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还款方式、时间及抵押物等问题争执不下,调解不得不暂且搁置。承办法官王亚军在返回梅河口市法院后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达成初步还款意向:由四被告先向原告支付300万元,剩余欠款500余万元由四被告分期支付。

  “三折”:达成一致,如何确保顺利还款?

  被告方为表达诚意先行支付240万元,但这与双方达成的约定还差60万元,为保证剩余60万元及后续500余万元顺利履行,承办法官王亚军再次赶赴四川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签收调解书,四被告当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并当即通过转账的方式给付约定的剩余60万元,签收了调解协议书,对互互连带责任无异议,确保了后续货款能够得到执行。

  至此,该案终于在立案一个月内圆满调解结案。截止目前为止,四被告已按调解书给付原告350万元货款,保证会按协议继续履行。

  助力企业发展、维护营商环境,推进诚信有序的发展环境和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是梅河口法院一贯坚守的原则,该案的圆满结案充分体现了办案法官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尽心尽责和法院能动司法以实际行动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决心。

  据悉,今年以来,梅河口法院为企业优先立案110余件,减缓交诉讼费30.9万元,执行完结涉企案件110余件,为企业执行回款2600余万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孙池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