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三项举措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要闻-梅河口站 赵新 3010494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三项举措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要闻-梅河口站 赵新 3010494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梅河口站 > 要闻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三项举措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2019-12-03 09:16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服务和保护民营企业家,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创新创业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重视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事业。近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围绕“求突破、创特色;抓亮点、出经验;促提升、树品牌;站排头、争一流”目标,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着力打造“服务扩权强县检察担当有为”的院总品牌,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找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履职尽责,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家的创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为推进梅河口市现代化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立足职能,保障经济发展软环境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讲话精神,以优化“服务扩权强县检察担当有为”总品牌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省院“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和省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平等保护、帮大扶小、宽严相济、注重效果”的16字方针,以及“三严四宽”的特殊司法保护政策,依法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二、健全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完善院《服务保障梅河口营商环境二十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实施意见》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干警深入民营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典型案例,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协助企业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经营法律风险,建立服务企业台帐,开通民营企业维权“直通车”,当好企业“法治参谋”,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办事、靠法维权。

  三、主动作为,创新服务发展举措

  继续开展“零距离”结对服务,以“吉药控股集团”、“吉林依华渔具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兴佳房地产开发集团”等61家重点民营企业为重点,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司法软环境。持续开展了“五个一”(一封公开信、一次座谈会、一张检企联系卡、一份征求意见函、一次回头看)活动,集中利用两周时间,开展走进企业项目和“回头看”活动,了解掌握企业和项目的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困难等,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绿色通道”,摸排在经营管理、法律需求等方面问题。在摸排走访中,为企业合同纠纷进行“会诊”,主动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帮助梅河口市宏宇建工集团挽回400余万元经济损失。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孙池 文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