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山城镇司法所更好地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与刑事执行检察部干警深入山城镇司法所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检查中,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真核对了山城镇司法所对社区在矫正人员的报到时间、执行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谈话记录、学习教育、外出请假、公益劳动、档案管理等信息,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交接衔接、监督管理、资料归档等执法环节工作落实情况逐项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对司法所严格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帮扶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逐一记录,并提出纠正意见,要求山城镇司法所对照问题严格进行整改,及时堵塞漏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甚至重新犯罪问题发生。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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