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公布了最新一期8月份的城市信用状况大数据监测和排名情况,梅河口市综合信用指数为80.92,在全国363个县级市中位列第18位,吉林省县域城市排名第1位,与2017年12月相比上升了251位。
今年以来,梅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市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吉林省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明确职责,制定措施,协调全市各部门之间抓好落实,形成上下凝聚合力的良好氛围,齐抓信用建设,信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发布的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数据显示,梅河口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连续数月信用指数大幅提升。
2017.6.1-2018.8.31期间,通过“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监测全国363个县级市的四类行为主体—-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司法机关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的信用事件,据此分析城市信用状况。通过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五大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形成城市的综合信用指数并排名。
据悉,2017年12月份梅河口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269位,2018年最新一期8月份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梅河口市再创新高,排名第18位,成为全国信用指数上升最快的城市,稳居吉林省县级城市第一位。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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