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城事-梅河口站 赵新 330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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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1-01-29 12:24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按照省厅和梅河口市委、市政府要求,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梅河口市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将攻坚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制定作战图和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责任、时限。采取市级领导包保,部门分工负责,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4月末,梅河口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全部完成,淘汰率100%。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20年共抽检柴油货车1006台,抽检率达到77.38%,抽检合格率为96.82%。完成本年度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禁行区划定工作,发布了《梅河口市国省干道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禁限行通告》。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标识发放工作,环境标识发放率100%。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区划定工作,发布《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秸秆离田工作,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式巡查,较好地完成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目标。对完成整治的21家“散乱污”企业组织开展复查,今年又取缔6家“散乱污”企业。制定《梅河口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梅环发〔2020〕4号),9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已全部完成。2020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7天,优良天数309天,优良占比86.6%;PM2.5均值34微克/立方米,达到省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要求。

  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梅河口市建成区内8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开发区内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编制完成《海龙水库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梅河口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规划》《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海龙水库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全部封闭管理。依法清收水源地内非法侵占耕地1.2万亩。完成“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编制完成《梅河口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3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运行。开展大规模清河专项行动,清理清运河道各类垃圾5400立方米,清理漂浮死树枯枝52棵。全面开展“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各乡镇(街)排查问题5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16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制定并发布《梅河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完成加油站双层罐改造核查确认。完成1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调查和黑臭水体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全市固体废物网上申报工作。对全市4家疫情防控定点医院、1家医废处置单位和多家集中隔离点进行执法检查,对医疗废物进行全流程监管。顺利通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省级专项考核。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孙文财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