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两区”管理工作要求,为科学做好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工作,切实减少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梅河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方案》。
一、限定烧除时间。
计划烧除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4月10日,烧除作业时间为每天上午10时到下午15时,在确认大气污染物扩散有利条件下分区域、分批次、轮次式计划烧除。
二、划定烧除范围。
计划烧除范围为全市限烧区内的 10个乡镇95个行政村,面积53152亩。其中小杨乡14个村(5560亩)、水道8个村(2825亩)、吉乐乡10个村(5390亩)、山城镇3个村(400亩)、红梅镇9个村(1650亩)、中和镇6个村(4090亩)、进化镇3个村(330亩)、杏岭镇17个村(20510亩)、海龙9个村(2334亩)、新合镇16个村(10063亩)。
三、提出管控要求。
一是环保和气象部门提前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研判,在预测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通知各乡镇街分区域、分批次、轮次式计划烧除。二是各乡镇街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及范围进行烧除,禁烧区内严禁在任何时间烧除秸秆,限烧区内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应立即停止烧除作业。三是焚烧秸秆时段内,田间地头应有专人看管,严防发生火灾等事故,在确保燃烧灰烬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四是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及大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限烧区全面停止露天焚烧秸秆,烧除计划另行调整。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秸秆计划烧除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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