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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

2017-08-14 10:26 | 来源: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8月1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等事宜。

  市长张恒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编办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汇报。2016年10月,省政府决定将我市和抚松县、临江市列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要求将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划转,成立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制和服务型政府。我市试点先期工作是将22个职能部门的226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实行统一审批。会议对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作出了部署。会议原则同意市编办提交的工作方案。会议强调,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促进项目建设尽快落地和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涉及的部门多、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市编办和政务中心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把握好改革的方向,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研究讨论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工作方案》。2017年5月,省政府将全省9个市州和13个县市列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首批示范城市,我市是示范城市之一。市编办制定了我市的改革推进工作方案,确立了开展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会议原则同意了这个方案。会议指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加强沟通配合,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内容推进,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讨论研究了《梅河口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修订稿)》。新办法由过去的8章23条增加至12章46条,新办法主要特点是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市乡村级的建管养运责任。会议原则同意交通局提交的管理办法修订稿,要求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施行。

  会议研究讨论了《梅河口地名规划调整方案》。新规划将城区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道三个等级,主干道为分大街、大路,次干道分为街、路;支道为胡同。此次规划涉及城区的地名共154个。方案也确定了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的地名规划调整意见。会议原则同意了民政局提交的方案。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它事项。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