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落实开展“双基”活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城事-梅河口站 郭龙 246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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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落实开展“双基”活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017-07-26 14:18 | 来源: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司法厅2017年工作要点及《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双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梅河口市司法局近日组织对24个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以促进“双基”活动深入开展。

  一、严格规范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操作

  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上的操作,着重检查交付接收、矫正执行、解除矫正与矫正终止三个方面,实时更新数据,查漏补缺,保证司法所与市社区矫正中心实现信息共享,汇总互通,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网络平台上能够及时衔接管理。

  二、查看“人脸识别”“指纹签到”系统使用情况

  自“人脸识别”“指纹签到”系统启用以来,各基层司法所已陆续投入使用,确保真实有效的记录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信息,准确识别并验证身份,防止他人代签,便于司法所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规范对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有效防止脱管漏管。

  三、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

  重点检查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的填写是否完整、矫正措施是否得当、思想汇报是否按月上交、风险及效果评估是否测评,以及其他必备的文书材料是否健全。要求做到月度材料当月完成,体现矫正档案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四、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

  检查组每到一所,都对该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一一点名,对请假未到场的矫正对象认真核实。市局领导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思想教育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觉悟,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明确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三是密切沟通,提高改造效果。

  通过此次督察检查,全市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与“人脸识别”“指纹签到”系统的操作逐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档案不断健全,检查组与在矫人员见面率达到85%以上。不仅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也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做到严肃刑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限期整改,确保社区矫正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使“双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