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梅财联字【2016】4号),和平街道财政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核算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发放惠民资金。2017年和平街道财政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共发放补贴资金32.9万,发放结束后和平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将会进行不定期抽查补贴金额的发放到位情况。